网站名称: |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地区:北京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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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地址: | www.hmo.gov.cn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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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官方网站简介:进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官网:www.hmo.gov.cn
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 邮政编码:100045 电话:(010)68598800 传真:(010)68576639 电子信箱:service@hmo.gov.cn 交通路线:地铁一号线木樨地站;13、21、 32、65、68路车西城三里河站 主要职能 (一) 贯彻执行“一国两制”方针和中央对香港、澳门的政策规定,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。 (二) 了解香港、澳门的有关情况,提出政策建议。 (三) 负责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联系。 (四)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与香港、澳门有关的法律事宜,就基本法实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提出意见。 (五) 负责指导和管理内地与香港、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,协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动与香港、澳门在经济、科技、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。 (六) 参与拟订对驻香港、澳门中资机构有关管理的政策,参与内地企业和中资机构在香港、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。 (七) 对中央驻香港、澳门机构提出的有关事宜提供意见、建议和工作协助。 (八)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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